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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以制度手段让干部离任不离责

  •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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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泰州市海陵区近期出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实施办法》,细化交接工作事项,规范离任交接行为,明确交接双方责任,确保离任干部“交清家底”、接任干部“接管旧账”。

权清责明,交接事项清单化

按照《办法》规定,前后两任领导之间的离任交接内容主要包括重要工作事项、经济责任事项、单位情况事项及重要资料事项四项,每项又有具体要求,即从“人、事、物、资”四个方面入手对交接工作进行细化,直击以往干部离任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如经济责任事项,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干部任职期末单位资产、投资、负债、担保等情况,任职期末在建较大工程项目情况,任职期末经济纠纷、诉讼事项情况及其他需要交接和说明的经济事项等,既摸清了离任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又保证了接任干部能够迅速掌握工作岗位的经济活动状况。

衔接有序,交接程序规范化

严格规范交接程序,让离任者交得清清楚楚,接任者接得明明白白。干部离任时,由海陵区委组织部向离任领导干部单位及本人发出《海陵区区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通知书》,明确交接事项,冻结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抄送区审计局。离任领导干部在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成《海陵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做好移交事项的梳理和相关准备工作。交接双方对《交接表》中的有关事项审核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明确划分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责任界限,确保离任交接期间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衔接有序,切实做到“阳光接力”,稳健传好“接力棒”、奋力跑出“加速度”。

监审同步,交接纪律严明化

坚持全程监督、监审同步的原则,对离任者交接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重点督查,加强对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交接、拒不办理交接手续或对交接工作敷衍了事的,组织部门将对其进行提醒并责令整改。同时,对于交接期内突击使用资金、隐瞒重要事项造成交接不清、重要工作延误、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在离任交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线索或重大问题,将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办法实施以来,该区已有13个单位的26名领导实施了离任交接,对于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的遗留问题,推动单位的工作延续和流畅运转都起到了促进作用。通讯员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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