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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自治区宗教局第十二期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开班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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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面向南疆四地州的国家宗教局、自治区宗教局第十二期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自治区工会干校开班。来自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州的64名清真寺民管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宗教局三司副司长匡盛莅临指导工作并致辞。4名学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吐尔干·皮达作了讲话。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木合塔尔·艾山主持开班仪式。

匡盛副司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前十一期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代表国家宗教局向参加培训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表示了亲切问候。他在致辞中勉励学员们争做爱国爱教的模范,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自觉维护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充分发挥寺管会的职能作用,引领寺坊群众坚守中道思想,发挥伊斯兰教界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中的“正能量”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支持爱国宗教人士深入挖掘、继承和弘扬中国特色伊斯兰教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思想,引导信教群众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加强寺管会建设,努力提高寺管会依法管理和自我管理水平,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争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吐尔干·皮达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乡镇(街道)、村(社区)是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前沿阵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责任重大,务必要落实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学习深造,遵循宗教规律,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立足本地实际,按照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好“五把钥匙”解决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的正面作用。要立足宗教领域“去极端化”工作的实际,敢于担当,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强化“五个认同”,正确认识和处理教民与公民、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理直气壮地驳斥戳穿宗教极端势力的谎言和歪理邪说。三是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活动,不断提高对清真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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