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寻味的是,该校校方的严肃处理决定出来后,很多人却为涉事教师鸣不平,认为问责处理欠妥。
这并非完全无据:在此事上,康某和女学生虽有师生关系,女方比康某小二十多岁,但康某已经离异多年,女方已经毕业6年;该校办公室主任回应称,女生毕业6年,两人2020年确立恋爱关系。
现在回头看,当地教育部门人员起初的“与师德师风无关”回复,表现出了应有的克制。师德师风的确重要,但不宜将其内涵扩大化,把师德师风当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连教师并不违法违纪的私生活行为都划归师德范围,对其加以处罚。那样只会助长“泛道德化”的倾向,抬高遵守道德的门槛。
可问题是,最终调查结论不支持这些“网传说法”,很多舆论鞭挞也是被错谬信息带了节奏。在此背景下,有关方面显然不宜屈从舆论压力、被非理性诉求裹挟,不分是非、不论对错就为迎合某些舆论而问责。
事实上,在事件细节与真实情形浮出水面后,舆论风向也在变,在网上,对康某被处理持同情和鸣冤态度的人比比皆是。这也表明了一点,处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为准绳,避免“无过受罚”的情况,切实体现依法治教精神。
当然,如果身为教师的康某还被发现未离婚前就出轨、曾利用教师权诱骗还在校的学生搞“师生恋”、利用教师权力为女学生谋私或搞“权色交易”等违纪违法情形,那依法依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而现在的通报内容并未涉及这些。
□喻辛(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