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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火纸作坊发生中毒事故致4死 7人被处分诫勉

  •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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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阜阳市颍泉区非法火纸作坊“2018·3·28”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18年3月28日22时左右,位于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邵营村一处火纸作坊,在抽排污水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126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不具备安全作业知识的村民,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且无任何劳动防护情况下,盲目进入聚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施救),因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致死。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基层安全网格化管理“宽、散、乱”,相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未认真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从而造成的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提出

对事故责任人王运礼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相关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等7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责令行留镇政府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责令颖泉区环境保护局向颍泉区政府作书面检查。

调查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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