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
免去张霄同志颍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魏征同志颍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蓝冰同志颍州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陆克来同志任颍州区工贸园管委会主任;
魏征同志任颍州区科技局副局长;
申治云同志任颍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颍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卢明迁同志任颍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颍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涵涛同志任颍州区司法局西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国臣同志颍州区工贸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吴学彦同志任颍州区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爱民同志任颍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徐巧云同志任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主任科员;
姚炳军同志任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鲁迎秋同志任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免去刘阳同志颍州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周军同志任颍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金燕同志任颍州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宇同志任颍州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雷同志任阜阳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杜浩东同志任阜阳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占鹏同志任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夏阜颍同志任颍州区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财政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车峰同志任颍州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献举同志任颍州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卢伟同志任颍州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梅卫东同志任颍州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梅香同志任颍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立同志任颍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企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同颇同志任颍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红同志任颍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颍泉区:
李飞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挂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季振海同志任区政府应急管理(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榕同志任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郭超同志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应才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免去刘海洋同志的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颍东区:
免去杨丽同志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宝玉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新型农村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和忠同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