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事项。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19年1月11日
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刘彦峰的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于月刚的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超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
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李超请求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孙东亚请求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春蕾请求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晓英请求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皓请求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超、孙东亚、王春蕾、王晓英、李皓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
2019年1月11日
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法制委员会委员
李方明(女)张桂红郝云波
二、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万筱萍(女)马磊王可张勇房继红(女)程晓醒(女)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马品德于涛任鑫张治斌蒋灵
四、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谷维才贾立峰贾鹏飞荣强
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白莽许娟(女)李忠民杜平陈雷
六、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史勇林闫永志吕彬陈金良郭景敏(女)郝正旺
七、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王华娟(女、回族)哈九北(女、回族)
康亚玲(女、回族)彭彦彬蒋伟(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