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
10月24日,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段志广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洪涛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渊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新奇为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
唐巍巍为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徐渊的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新彦的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跃辉的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盛华平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文钦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艳歌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伟杰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华亮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颜亚伟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秋凤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晓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文钦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盛华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华亮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亮、武炳跃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洛阳新安县
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4日新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然为新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任命:
郭奇为新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免去:
王保平的新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森的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军的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文平的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驻马店正阳县
正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3日正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兴立为正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汤法银的正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张文凤、侯文、尚世迪为正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鹤壁市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4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华民为鹤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王国伟的鹤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任命:
王莹莹(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艳艳(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合庆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范秀贤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学俭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
车中杰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康华清(女)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焦作温县
温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4日温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小鑫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胜男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飞飞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婷婷同志为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建都同志的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翟文楼同志的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焦作修武县
修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4日修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飞同志为修武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冯文路同志为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红星同志的修武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濮阳范县
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1日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宏勇为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付强为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娜为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李传国为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
刘庆斌的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史庆彬的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宏勇的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许书玮的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李付强的范县人民法院陆集法庭副庭长职务;
赵娜的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
田孝鹤为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建军为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何林的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峰的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赵欣的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佳吝的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审核:王世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