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不会说话
但他们会出手!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近期
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在此曝光部分典型案件
引以为戒!
01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简介
2023年2月1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大湖乡坂头村存在一家无名化工厂。经勘查,该化工厂主要从事化学工业生产,生产区域与空地之间有一条人工开挖的沟渠接入溪流,现场有排放痕迹。经监测与司法鉴定认定引流沟渠内的泥渣为危险废物,其中重金属污染物铅的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6倍。
▲(执法人员对现场可能造成污染物违法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查处情况
该化工厂通过沟渠及管道等规避监管的方式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目前,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正处于侦办阶段。
02
违规排放污染物
罚款25625元!
案件简介
2022年6月,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反映“福建鑫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往桐口溪内排水”的投诉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天气情况是大雨,该公司砂石料堆场淋溶水水质呈白色浑浊状,通过雨水沟收集后,最终由雨水口排入桐口溪。
▲(该公司厂区东南围墙下的雨水排放口已封堵,并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
查处情况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9月20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25625元。
03
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罚款11900元!
案件简介
2023年7月6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清水蓝天交叉监督帮扶组对福州市华强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堆场内石粉、石膏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大多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堆场周边路面布满粉尘。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
查处情况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1900元。
保护生态环境,事关你我他!
闽侯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
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和邮政信箱公布!
01
专用举报投诉电话
📞0591—22070181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夏令时)
14:30—17:30(冬令时)
02
专用邮政信箱
📫福建省闽侯县A033号
专用举报投诉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使用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受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闽侯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2023年10月31日之后可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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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张翔李雯珺
审核: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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