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为进一步规范协检人员队伍管理,3月6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一期协检人员培训班,各部门在岗协检共计16人参加了培训。
根据《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协检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协检人员是检察院聘用的提供事务性辅助工作的人员,属临时用工性质,不占本院编制,不具有检察人员资格。协检人员的招聘、续聘、解聘由检务管理部根据院党组意见承办。日常教育、管理使用、在职培训、平时考核由各用人部门负责。此次培训由政治处牵头组织,院办公室、派驻纪检组协同开展。
培训班由办公室主任韩丽、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曾波以及政治处主任刘剑分别围绕检察院人员保密工作、廉洁从检、《协检人员管理规定》解读三个方面为协检们授课。参加培训的协检都全神贯注,认真笔记。相关知识学习完毕后,培训班还组织了参训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现场撰写培训心得体会或信息简报。
政治处主任刘剑表示,协检人员是推进我院工作开展的好帮手。强调大家要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培训成果,将学到的、感受到的新知识、新认识都带到今后的工作中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努力让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结束后,协检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对自己的工作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责任感、使命感更加强烈,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自己的言行举止也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高标准”“严要求”一刻也不能松懈。同时,大家也希望培训学习能形成常态化,能有更多的机会汲取知识,充实自己。
本次培训是该院第一次举办协检人员培训班,对协检人员的系统管理与日常学习在此之前尚属“空白地带”,培训班对进一步强化协检人才队伍的教育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以练代训”的教育培训模式也为该院不断探索协检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王珏)